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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增补和更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
作者:代燕飞   编辑:代燕飞   审核:何琰  日期:2020-05-18

各学院: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关于开展增补和更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审专家工作的说明》的相关通知,现将学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专家增补和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品德优秀、敬业奉献、身体健康;

3.了解中国博士后制度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有关政策,关心博士后人才培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后合作导师优先;

5.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二、增补专家

1.个人申请。专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于5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学校推荐。专家推荐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设有流动站的学院6月1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增补专家的信息录入。

信息录入操作具体如下:登录系统后,进入“专家管理”界面,点击“新增”,逐人逐项录入专家信息,信息录入后点击“保存”。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上报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审批。

三、更新信息

6月15日前,各流动站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复核并更新,对于离职、退休或者不适合继续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予以删除。

信息录入操作具体如下:进入“专家管理”界面,点击“正式专家”实时浏览、查询在库专家,对其信息进行更新或删除。信息更新和删除操作即时生效。

四、有关管理要求

1.中国博士后基金的评审专家均从专家库中选取。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专家数据库的补充完善工作。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专家实行信誉度管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多次无法完成评审任务的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3.本次工作后,各学院如有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需要增补或者更新评审专家相关信息,可及时联系流动站或学校博管办,流程同上。

4.各学院将本单位增补和在库的专家填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连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6月20日前提交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27208836@qq.com。

联系人:代燕飞

联系电话:83035477/180115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