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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代燕飞   编辑:代燕飞   审核:何琰  日期:2022-06-23

各位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根据《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川人社规〔2022〕2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以下简称“博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项目”重点瞄准国家和四川省重大战略任务、战略性前瞻性高新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现代产业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研究等领域,重点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带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今年计划遴选25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四川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并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年6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

4.拟进站或在站单位是四川省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关系应转入四川省设站单位,并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二)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站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研究平台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2.研究领域聚焦自然科学、“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或者涉及四川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

3.在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列入教育部“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名单的设站单位或设站学科中从事研究工作;

4.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合作导师为国内学术界知名专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纳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管委“博新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和站中)”;

2.已获得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三、管理与服务

(一)学校对“博新项目”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其中,30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从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1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二)入选者在2022年内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在资助期内办理退站的,退回结余资金;对在站期间触犯刑律、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私自出国3个月以上、擅自离岗30天以上,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博士后工作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退回全部资助。

(三)学校与“博新项目”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入选者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需标注“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资助”或“SichuanProvinceInnovativeTalentFundingProjectforPostdoctoralFellows”。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人于7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给流动站。各流动站可根据本次申报的要求进行推荐,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流动站可推荐2个项目,其它流动站各推荐1个项目。

(二) 流动站最晚于7月11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报学校行政楼402。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27208836@qq.com。

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一份;

2.附件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国省项目/课题、专利、奖励、标准制定、入选人才计划等提供证明或证书扫描件,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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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8-8303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