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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技术工人等级晋升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  日期:2018-04-09

校内各单位:

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开始报名,根据川人社办发〔20184950号文件(附件一、二)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考条件

1)报考高级工条件:已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20年并执行中级工工资满5年;

2)报考中级工条件:已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10年并执行初级工工资满5年;

3)报考技师条件: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工作年限达到25年及以上,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川人社办发〔20184950号文件的其它情况。

2、计算相关年限的说明

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应达到的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均从参加工作、从事本工种工作、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的当年起算,当年计算一年。同时,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有间断,应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报考人员相关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181231日。

3、考试时间安排

4月 组织报名

5-6月 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7月 公布理论考试成绩和实操考核成绩

8-10月 组织技师实操考核和综合评审

11月 公布技师职务考评合格人员名单

4、报名方法

  请各位老师下载附件(川人社办发〔20184950号),确认本人报考工种、级别,携带本人《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存有电子寸照的优盘,于419日前在办公楼406人事处劳资科报名。

联系人 朱奇 028-83032316

 

人 事 处

2018年49

 

附件一:川人社办发〔2018〕49号

附件二:川人社办发〔201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