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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6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相关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81)的精神,现将全球赢家的信心之选首页地址申报2016年度留学人员相关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1.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资助标准

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2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2-5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经费用途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需填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表》(附件1下载),申报表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的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均可)分别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务必于2016212日前保送到人事处人才办(行政楼401),联系人:赵宇馨、王萍;联系电话:15928052618电子版发送120870301@qq.com,材料报送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2.2015年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四川省资助的还需附2015年度经费执行情况总结。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产生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项目和四川省资助项目。

4.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项目还需通过“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届时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入选者直接衔接。

人事处  

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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