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现成人本科各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阶段,也是衡量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 继续教育与网络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学院一把手是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对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教学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教学主管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
2、落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包括遴选指导教师、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实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宏观监控,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进行督导。
4、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要求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